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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法修法完成後,移動污染源加嚴管制、總量管制區排放抵換的部分,卻面臨民間質疑,環保署表示,將在7月底前往高雄、台中、彰化等空污治理重點縣市進行數場說明會,署長李應元、副署長詹順貴將與民眾面對面說明政策。

說明會的詳細時間地點正在規劃中,而97萬輛最可能受到衝擊的二行程老車,環保署也將會個別寄通知向車主說明政策。詹順貴也重申,環保署正在研擬補助偏鄉弱勢者換購四行程二手車的辦法。


環保署政策說明簡報。

目前包括李應元、詹順貴的社群網站頁面,都遭到對老車排放標準加嚴政策不滿的民眾以重複留言灌爆。詹順貴日前提供從2016年520上任至今的空污施政措施統計,強調環保署絕非「只管小排氣管,不管大煙囪。」反而是因為工廠等固定污染源「做得到」,所以直接加嚴的才多,不若移動污染源採先補助再加嚴的治理方法。

詹順貴統計,二年來環保署推出的空污管制政策,有關固定污染源共有29個、有關移動污染源只有七個,可見環保署對「大煙囪」固定污染源下更多的心力。在固定污染源的部分,包括了完成第一批國營事業優先減量的盤點、空污費徵收納入粒狀物、戴奧辛、六價鉻等物質,與加強鍋爐管制等。

空污法完成後,有上百項子法將因應修正,詹順貴表示,環保署未來優先要做的,在固定污染源方面是高屏總量管制第二階段,空污緊急應變措施、與要求國營事業再改善。在移動污染源的部分則為目前討論最烈的老車加嚴排放標準的子法。

詹順貴表示,由於前一波提出的高屏總量管制第二階段計畫面臨許多民間聲音,因此雖然原訂7月上路,目前先延後2個月,會再公聽收集民眾意見。而國營事業的改善,將要求做到各機組最佳可行性技術,其中興達電廠、中油、中鋼、台船將是最優先遭要求的事業。

閱讀全文: 超標老車淘汰、高屏空污抵換惹議 環署月底南下開說明會

基隆市東光路上某資源回收場熱熔處理回收保麗龍,再製利用,熱熔過程卻飄出嗆鼻氣味,周遭住戶難忍,回收場附近社區主委代為向基隆市議員韓良圻陳情。

韓推估難聞氣味至少影響鄰近1000戶住家,要求該場停止運作、且遷離住宅區;環保局並未派員前來會勘。 蔡姓回收業者表示,自己僅是業務承包廠商,回收場地是環保局的,過去曾建議環保局將回收場搬到天外天焚化爐,但礙於環保局場地不足,會持續與環保局協調討論。

基隆市環保局局長賴煥紘坦言,熱融作業在2013年前本是在環保局回收場執行,直到業者承包後才搬遷到現址;至於搬到天外天焚化爐是否可行?賴表示,曾與業者談到,但「可能是」天外天的場地點較偏僻,業者搬遷意願不高,雙方未談攏。 既然周遭住戶有反映,賴希望業者「順應民意」,可選擇遷回環保局場地,或搬至天外天焚化爐,亦可自己另覓新點作業。

閱讀全文: 熱融保麗龍毒氣飄 基市議員要回收場停工

中國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今天(2日)表示,中國綜合運輸體系結構不合理,要解決公路貨運量所占比例過高問題。他說,這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舉措。

劉小明出席中國國務院政策例行背景說明會,探討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提高綜合運輸效率有關工作情況。

劉小明指出,2008年的鐵路貨運量是33億噸,到2017年是36.9億噸,增加11%。但是公路貨運量膨脹近一倍,增加了91%。從結構上看,不是很合理。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地區鐵礦砂的疏港運輸,90%以上還是通過公路。

最近發布的「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2018)」顯示,2017年柴油貨車保有量僅占全中國汽車保有量的7.8%,但是氮氧化物的排放占57.3%,顆粒物的排放占77.8%。

中國官方目標是,到2020年,實現全中國的鐵路貨運量增加11億噸,主要港口公路的貨運量減少4.4億噸,水路貨運量增加5億噸。預計三年累計可以減排氮氧化物110萬噸,細顆粒物5.5萬噸,二氧化氮1億噸。

閱讀全文: 降空污保藍天 中國官方:公路貨運比重過高

空污法修法完成三讀後,長期關注中南部空污的「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抨擊,雖然這次修法回應了中南部反空污訴求,但針對「生煤許可證」的審查原則由環保署統一制訂,他們認為恐怕將剝奪地方政府的減煤權,並不符合期待。


台中火力發電廠的露天儲煤場。資料照片,陳文姿攝。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回應,固定污染源排放管制,仍有開發前的環評、開發許可、與運作中的稽查,並非只有「卡關」操作許可證一途;修法後地方不但依然負責審查許可證,且加嚴排放標準、訂定自治條例的權限也仍在地方政府手上。

過去包括台化、六輕的操作許可證審查,成為地方政府用來對付固定污染源的手段之一;但經過幾次訴願,卻顯示中央地方並非同調,甚至在駁回與重送之間打轉。而在新版空污法中,明定由環署出面,明確規範許可證展延條件與原則,供縣市政府做審查的依據;並要求縣市政府要依各自的排放量削減原則及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內容,來核發展延許可證內容。

雖然地方政府仍負責審查許可證,但是全國統一的審查標準,與每次展延「有效期間為3年以上5年以下」、「曾有重大違規者3年以下」等條文,讓環團擔憂此舉限縮了地方政府藉由審查許可證來向固定排放源施壓、要求改善的手段。

環團:授予地方政府控制權  就是最有效的源頭減量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研究員許心欣認為,讓縣市政府有權控制生煤使用量,就是最有效的源頭減量。例如2017年雲林縣政府核減麥寮電廠生煤使用量,因此11、12月有2部機組因額度用罄被迫停機,在那2個月間,雲林及其下風處馬上就少了2/3來自麥寮的煤電污染。

又例如,台中市政府2017年核減中火500萬噸生煤使用量,同時要求全廠污染排放減少24%,相較於中火耗資數十億元進行1至4號機組改善空污防制設備,卻僅能減少全廠9.9%氮氧化物、3.2%硫氧化物與3.3%粒狀物,直接從生煤許可下手,就是有效又省錢的良方。

而原先空污法規定許可證每次展延期為5年以下,因此雲林縣府曾經嘗試以1年、2年為期,要求六輕可以有更積極的改善。但如今修法後拉長為無重大違規紀錄就可以享有3年以上5年以下的展延,且審查標準全國統一,環團認為新法反而是讓縣市政府少了一個管制利器,也失去了因地制宜的地方治理優點。

詹順貴:卡關許可證展延 不應是常態手段

「政府應該開大門走大道」詹順貴認為,卡著生煤操作許可證展延的作法並不應該是常態,過去也引發不少爭議,反是在設廠前的環評審查、開發許可的核發,與展開運作後的稽查,都是可以要求業者的機會。

詹順貴指出,不僅許可證審查仍是地方權力,空污法依然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提出加嚴標準,與自治條例來管制空污。詹順貴解釋,縣市的加嚴標準雖然仍須報給環保署核定,不過環保署考量的會是經濟可行、技術可行兩個問題。

25日修法三讀的當天深夜,立委黃國昌在臉書上發文質疑,詹順貴2015年跟民間一起聲援雲林縣「禁燒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一同批判當時馬政府宣告自治條例無效,為何現在反而在修法時剝奪地方權力?

詹順貴表示,當時馬政府認為該自治條例牴觸了地方制度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和能源管理法等中央法令而宣布無效,更採納了經濟部的意見將此案視為能源問題,應屬中央而非地方層級,他對這些論述也覺得並不合理。因此當時曾鼓勵雲林縣長李進勇可以打憲法官司,或是採取其他行政救濟。詹順貴表示,即便是現在,他仍覺得縣市政府不妨挑戰。

不過後來雲林縣沒有選擇展開訴訟,而是另外提出了兩個加嚴標準,即「電力業排放加嚴標準」與「雲林縣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針對的就是六輕的麥寮電廠與VOCs逸散問題,詹順貴表示,這兩個加嚴標準都是順利上路的。

閱讀全文: 生煤許可證審核原則由中央制定 挨批剝奪地方減煤權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天(3日)說,東(石咸)股份有限公司蘇澳總廠長期污染空氣,地方怨聲載道,日前更被縣府環保局開罰。東(石咸)在宜蘭設廠60多年,錢也賺飽了,是該搬離了。

東(石咸)股份有限公司蘇澳總廠回應,環保局認為違規部分,現在已改善,但考量到當地近百名員工未來的生存,陳金德建議遷廠的說法「太沉重了。」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上午在縣務會議時報告,環保局在今年5月底時,對東(石咸)股份有限公司蘇澳總廠深度查核時發現,廠方在鉀肥製程清爐時,廢氣緊急排放所經的洗滌塔端有開孔未密封,不僅與許可內容要求密閉收集處理不符,還涉嫌在環境監測記錄查檢表虛偽記載,偽造文書。

環保局表示,東(石咸)股份有限公司蘇澳總廠涉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共將裁罰新台幣242萬元;另在虛偽記載部分,將移送檢調單位調查。

對於東(石咸)股份有限公司蘇澳總廠疑似長期污染宜蘭空氣,陳金德更下逐客令。

閱讀全文: 陳金德:東碱蘇澳廠長期空污 賺飽該離開了

空污法修法三讀通過後,雖然環保署將其視為空污防制的新里程,未來還有120個子法將處理,不過涉及個人持有交通工具的移動污染源加嚴管制部分,卻引發民眾擔憂與焦慮。

強調抵換只在高屏地區,且有嚴格條件;有良好保養的四行程機車,並不會在加嚴管制後受到影響,對經濟弱勢者,也將有配套協助。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與空保處處長蔡鴻德27日上午再次舉行記者會,對總量管制的抵換、10年以上老車排放標準加嚴的部分再說明。

詹順貴強調,高屏區的抵換限時限量,且有不少條件要先符合。賴品瑀攝。

詹順貴強調,高屏區的抵換限時限量,且有不少條件要先符合。賴品瑀攝。

高屏抵換限時限量 雲嘉南中彰投大煙囪「指定削減」

詹順貴強調,抵換只限於空污總量管制區,也就是只有高屏地區,其他地區則會以對特定幾個電廠、鋼鐵業等排放大戶進行「指定削減」。取得3.33公噸的移動污染源減量,才能有1公噸的固定污染源排放,且工廠在購買移動污染源的排放額度之前有不少條件要符合,且有害空污物等有毒物質並不能納入抵換。環保署估計,真能進行空污抵換的工廠,恐怕約1%左右。

既存工廠要買抵換量之前,必須符合「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乾淨燃料」,達成了既有排放量削減,或是只差些微差距者,才有資格購買車輛的減量;新廠,則需符合「最低可達成排放率」。而購買的抵換也只限設籍於高屏地區的老車,企業必須自行向中古車商、車輛運輸公會等管道收購才可以抵換,已獲得政策補貼、屬環評承諾、自然淘汰者都不是企業可以拿來抵換的,當然也不可以故意買新車來淘汰。

「有毒的東西我不要!」只有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有機揮發物4種傳統污染物可以抵換,重金屬、有害空污物PAHs(多環芳香烴)、戴奧辛等其他有害的排放物都不能抵換,業者需自行想辦法減量排放。

高屏移動污染源的抵換也設定了有效期限與限量,只限10年,且可供抵換就是既有的的機車23萬輛,一二期柴油車1.6萬輛,當這些老車全數淘汰以後,企業就無法再收購老車的抵換了。

蔡鴻德補充,雲嘉南中彰投其他中南部縣市,將不會進行區域總量管制,因此台中火力電廠不可能如外界憂心的未來也能抵換。因為他們與高屏的狀況不同,空污來源很明確就是來自特定對象,例如電廠、鋼鐵業,前50名就佔掉了90%以上的空污排放,因此未來將會對個別提出指定削減的標準,無法達成者將遭處份甚至退場。

老車加嚴 二行程、柴油車首當其衝 四行程有保養不受影響

老舊高污染車輛加嚴管制標準,第一階段定調為「2020年時,14年柴油車、16年機車,要符合4期排放標準」,預計主要受影響為一、二期大型柴油車約7萬輛及二行程機車;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及四行程機車若有保養應不受影響。詹順貴坦言,除非有良好保養的可能過關,否則二行程機車將是最受影響的部分。

詹順貴表示,加嚴標準還經過草案預告、召開公聽協商會議等程序,完會正式實施,目前並非已經完全定案,至於未來是否還有第二期第三期,將會視空氣污染狀況,分階段、分期程來推動。

「我們不是坦克車碾過去什麼都不管。」詹順貴也表示,除了既有的淘汰補助外,環保署也設法提出更多的協助,例如柴油貨車的淘汰補助可能仍不夠車主買新車,環評署已經找銀行,由環保署擔保,提供優惠購車貸款;而機車過去的補助汰換主要集中換購電動車,但環保署將與中古車商合作,提供車齡約5到8年的合格四行程二手機車,協助經濟弱勢者購買。而古董車收藏者,可以以專案報備的方式,進行車聚、遊行等活動,仍可短期上路。

「信賴保護不是鐵板一塊」,面對民間有聲音質疑加嚴標準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認為買車時已經符合當時的法規標準,政府不能片面變更規定。詹順貴反駁說,根據憲法第23條、大法官釋憲「釋字第714號解釋協同意見書」,出於公共利益加嚴排放標準具有正當性。否則,若大工廠也主張信賴保護,那麼空污就無法管了。

在空品維護區的管制上,詹順貴表示目前盤點結果,全台各縣市大約會劃出115處空品維護區,多數屬於港區、工業區等車輛密集進出區域,但會因不同樣態做不一樣的進入管制,例如學校接送區,可能會從要求不能怠速開始管理,不見得會全面禁止進入。

上述政策說明亦可參考環保署提供的簡報 http://bit.ly/2tNTKAz

負責移動污染源科長累倒 公務員過勞問題受重視

為了協調空污法通過,及通過後緊接而來移動污染源的加嚴、縣市空品維護區劃設等,在準備回應修法後的爭議時,環保署空保處負責移動污染源管理的科長周禮中26日晚間加班時在座位上累倒。經送醫、裝葉克膜搶救後,目前已經恢復心跳,仍在一般加護病房。

蔡鴻德表示,這陣子為了空污法,空保處協商期間的確都在加班,上週六日也沒有休息,環保署這一年也已經從其他部門調了7個人進空保處支援。

詹順貴表示,未來會再重視大家的身體健康,先前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有同意增加空保處、中央與地方縣市環保稽查人力,需求已經呈報上去,若人力還是不足,環保署會再想辦法。

閱讀全文: 環署:汽機車排放減量供抵換 僅限高屏;老車加嚴 四行程有保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