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ABOUT 0402 communicate 0402 LIVE 0402 READ 0402 NEWS 0402 LEARN 0402 AIR 0402 FOOD

25日立法院院會三讀了空污法修正案,新增好鄰居條款、好社區條款、增訂工廠源頭與管末管制機制、加重罰則、追討不法利得與吹哨者條款。

「後面還有120多個子法等著要出。」26日環保署由署長李應元、副署長詹順貴、空保處處長蔡鴻德一起說明,表示空污法修法完成城市空污防制的新里程,強調這次的空污法是全面補強,大幅修正了16年未大修的局面。

老舊汽機車面臨加嚴管制,環保署預計2020年展開第一階段。賴品瑀攝。

老舊汽機車面臨加嚴管制,環保署預計2020年展開第一階段。賴品瑀攝。

「說環保署只管車不管工廠的實在是沒良心!」李應元以台中市為例,台中車多,用油量是台北市2倍,若只管台中火力電廠,並改善不了台中空污問題。面對移動污染源抵換固定污染源的爭議,李應元強調,空污就是要從固定源、移動源及逸散源三方面一起著手處理。

至於十年以上汽機車等交通工具未來將面臨陸續加嚴、限制移動等管制,環署指出部分錯誤的資訊引發了民眾的焦慮與恐慌,強調雖然細節還在研議,但未來老車最低需符合的是四期標準,對絕大多數有好好保養的機汽車來說,並非苛求。

環保署總歸修法五亮點 縣市間好鄰居、空品維護區、加重罰則

「好鄰居條款」指的是地方政府訂定「空污防制方案」時,需會商鄰近縣市,以解決下風處縣市承受空污。這是在環署拋出「中央訂方案、地方訂計畫」的構想時,民間團體建議加上的條款,最終也獲環保署採納。

「增訂工廠源頭與管末雙重管制機制」,則是在排放標準中納入有害空污物、健康風險評估等項目,並大幅提高刑罰與行政罰則,若因污染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罰金上限3000萬、罰鍰提高到2000萬。且如同其他環保法規,不法利得追繳、吹哨者條款等也納入空污法。

縣市劃設空品維護區 老車限排2020年上路

「好社區條款」則是授權地方政府劃設「空品維護區」,主要用來限制或禁止高污染交通工具與機具的進入與使用。10年以上的老舊車輛,環保署將有權加嚴排放標準,且沒有進行汽機車排氣檢驗的車主,若再三無法通過檢驗或不去檢驗者,最重可能遭註銷牌照,這些新規定卻引發民眾恐慌。

李應元澄清,未來老車面臨的加嚴是到四期標準,並非強求要到達目前的六期標準,中間也有緩衝時間,中央與地方都有提供汰換補助,讓換電動車的金額低於燃油汽機車的市價。比起其他國家,我國還算保留彈性。

移動污染源的加嚴管制,詹順貴表示,目前環保署正在研擬實際執行的子法,現在有兩個腹案,都是將分兩階段執行,將盡快推出讓民眾知道管制的期程與規定,預計第一階段管制將從2020年開始,要求機車、柴油車符合四期以上的標準,二行程機車汰換的補助則到2019年為止。

空保處評估,加嚴排放標準後,受影響的汽機車共有:1991年以前的汽油車約有9萬8000輛,需符合三期標準;柴油車第一階段34萬輛,需符合四期標準、第二階段53萬輛,需符合五期標準;機車第一階段491萬輛,需符合四期標準、第二階段701萬輛,需符合五期標準。

詹順貴表示,空品維護區的劃設、其車輛進出規定授權地方政府處理,將會從中小學接送區開始嘗試,以保護成長中的學童。優先試辦的將會是台中市,尤其是台灣大道周邊。環署與台中市今年將會開始佈設監測設備,以瞭解實際的暴露量。

總量管制區抵換 減移污3.3噸換排固污1噸 

總量管制區中,移動污染源與固定污染源之間的抵換,爭議中最後仍在空污法保留。蔡鴻德解釋,抵換只限於總量管制區,現階段就只有高屏縣市,其他地區不能抵換。蔡鴻德並說明,總量管制區除了要求整體降低空污排放,抵換是從經濟手段來尋求能夠降得更多,其他國家的總量管制也都有抵換這個機制。

蔡鴻德強調,需要抵換的固定污染源其實不到1%,對象是目前真的無法再增加防制設施者。抵換的要件是,要取得3.33公噸的移動污染源減量,才能有1公噸的固定污染源排放,條件並不輕鬆,而且有害空污物並不可以抵換的主要將是VOCx、SOx、NOx。未來法規越來越嚴,這些還是無法改善的工廠,最後就將走向停工。

環署表示,每次的抵換,也將造成實際減量。況且,車輛的排氣比起煙囪更接近地面,人體更容易吸入,柴油廢氣也具致癌性。

會同會商之爭以由行政院核定來做結,李應元表示,層級提升到政院,是「負責任條款」。賴品瑀攝。

總量管制區會同會商之爭以由行政院核定來做結,李應元表示,空污治理層級提升到政院,是「負責任條款」。賴品瑀攝。

總量管制會同會商之爭 李應元:提升到政院 是「負責任條款」

過去環保署不滿總量管制、緊急應變辦法需要「會同」經濟部,一度打算刪除,是否刪除會同、或改為會商,已協調許久,李應元甚至一度拋出新詞「會銜」企圖解套,最後以「會商」並要由行政院核定來做結。

李應元表示,「會商」是將空污管理的權責提升到行政院,由全國全力動員。例如國營事業的高額預算、空品禁區,交通工具改善等,都需要跨部會的合作,由行政院長出面協調,好過小小的環保署長自己決定。「這是負責任條款,不是霸王、太后、太上皇條款。」李應元表示。

閱讀全文: 空污法三讀 空品維護區老車限行 台中學區將優先

立法院臨時會25日晚間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這是2002年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法。其中有關總量管制與額度抵換,應「會商」還是「會同」經濟部,經過數次爭執後,三讀通過版本為「會商」,但加入「報請行政院核定」但書。

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
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在民間團體與在野黨壓力下,修正條文為「會商」經濟部。轉載自立委陳曼麗臉書。

中央社報導,25日立法院院會耗時近6小時處理空污法案爭議條文,20:30分開始三讀程序,21:32分終於三讀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空污總量管制的規定,應於建立污染源排放量查核系統及排放交易制度後,由環保署「會商」經濟部,報請行政院分期分區核定公告實施。

立委陳曼麗說明,本次修法中,他與環保團體共同建議的幾項條文,均已納入,包括:增列中央級空氣污染防制計畫、緊急狀況時改燃氣發電但加嚴使用條件限制及明訂2025年落日條款、提高空污費撥交地方政府比例、增加團體得檢舉不法行為、建立法律扶助制度等。

陳曼麗補充,此次修正通過的空污法有幾項特點,包括:

一、各級主管機關得視所轄空氣品質需求而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在此空間內,可以限制汽機車在維護區內使用;此外,為因應極端情況之發生,在時間上,得採取禁止公私場所排放污染物、與禁止機關學校之活動等緊急措施。

二、 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之標準,從源頭加強燃料品質,以避免雜質混燒所造成之污染,並授權地方主管機關核發此使用許可證。

三、 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訂定,將會納入健康風險因子之考量。

另外,根據新頭殼報導,此次三讀也通過「好鄰居條款」;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並應每四年檢討修正。考量空氣污染物流通性,地方政府需會商鄰近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三讀條文也規定,未來加嚴控管10年以上的車輛排放標準,排氣檢驗未過或未檢驗,最高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若經通知屆期仍未改善者,最重可註銷牌照,其中,最先受到影響的將是500多萬輛二行程機車與7.6萬輛一、二期柴油大貨車。

另外,各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可限制特定汽機車進入,違者處以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自由時報報導,修法新增規定,授權各級主管機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包括禁止特定汽車進入該區,及禁止移動污染源所使用之燃料、動力型式、操作條件、運行狀況及進入。

地方政府於「空氣品質維護區」可採行措施,條文說明欄舉例,如可規範禁止八十八年六月前出廠之柴油車輛或二行程機車,禁止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或限制其進入之時段;也可限制船舶使用硫含量較低之柴油燃料、泊岸時應使用岸電設備等操作條件、進出港應減速等運行狀況,以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落實特定空氣品質維護區內空氣品質之保護。

據三立新聞報導,關於關於空氣污染防制費,過去均由環保署統籌運用,此次修法增訂撥給地方政府的法源依據,除了仍維持原規定,固定污染源所收款項60%撥予所在縣市府;還新增移動污染源所收空污防制費20%撥交該移動污染源使用者「設籍地」或油燃料銷售地;且違反《空污法》的罰鍰所得,也可追繳為空污基金來源。

此次修法還加重懲處排放污染物之行為,包括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如工廠,若發生突發事故,負責人未能在1小時內通報縣市主管機關,並致人死亡,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之上有期徒刑、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排放污染物「超標」,危害他人生命、身體健康者,可處7年之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閱讀全文: 空污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總量管制改「會商」經濟部

《空氣污染防制法》昨晚完成三讀修正通過,九項爭議條文在執政黨人數優勢下,全照民進黨版本!

我們認為,部分條文根本是修惡,暴露出執政黨極力保護財團與大煙囪,罔顧人民呼吸健康權益,並不符合民間要求以國民健康為優先的修法訴求,將無法終結「一個天空、兩個台灣」的現況。

去年219反空污遊行,民間提出全面翻修空污法,對新修正通過的空污法,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深感失望與遺憾,因新空污法無法符合人民對健康空氣的期待,無法讓地方政府透過減煤而大幅降低有害空污,執政黨立委以黨意凌駕民意,以多數暴力輾壓在野黨較進步的修法版本,立法院淪為行政院立法局!民進黨已非民主政黨!

關於爭議條文:

1. 許可證相關條文,中央為財團強力集權,剝奪地方減煤權,是對中南部空污重災區的歧視!未來將無法因地制宜減煤來改善空品,罔顧人民呼吸權。

2. 會同會商經濟部的霸王條款變成太上皇條款,表面上民進黨退讓,事實上換湯不換藥,還需經行政院核定才能實施總量管制,恐形同壁紙虛文!聲稱退讓是愚民!

3. 移動污染仍可抵換未遭刪除,將持續增加固定污染排放量,甚至非總量管制區的指定削減不足時,固污可購買移污抵換,為財團留後門,無助減排降空污。

我們強調,人民需要的是更積極的《清淨空氣法》來維護健康呼吸權,而不是藏有保護煙囪條款、捉小放大的補丁式空污法!

閱讀全文: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新空污法修惡 不進反退

家中會點香、燃香的民眾要注意!台大公衛學院研究發現,長期不間斷燃香的家庭中,6個月和18個月大的幼兒在扶持和穩健行走等發展指標明顯落後,研究認為這可能和線香內的多環芳香烴等成分有神經毒性有關。

台大公衛所這兩天舉辦研討會,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所長陳保中指出,以往大家關注的是油煙、香菸、濕氣和塵蟎等有害和過敏源對健康造成的威脅,但常見的燃香其實也會是健康風險因子。

這項研究納入1萬5310名單胞胎幼兒,在寶寶們6個月和18個月大時做居家訪視和問卷,對比寶寶們在間斷性燒香、持續性燒香的環境中發展狀況。

閱讀全文: 家中燒香要注意 台大研究:寶寶出現發展遲緩

日中韓三國環境部長會議於23-24日在中國江蘇省蘇州市舉行,本要在此會議上公開《東北亞大氣污染物長距離跨界輸送項目》的計畫,但因中國的反對,公開計畫因而流產、無限延期。

綜合外媒報導,本要在此次部長會議上公布的大氣污染報告的計畫,因中國反對而流產;中方認為,報告中部分數據有些陳舊,若不加修改就公開,「可能造成誤會」;另也指出,在2017年環境部長會議上通過的協議中,對於公開報告一事寫的是「期待(expect)」,而非「同意(agree)」,因此中國認為沒有義務要把報告公諸於世。

閱讀全文: 中國說NO!日中韓環境部長會議公布大氣污染報告生變

空氣污染來源多樣,工廠煙囪常成為眾矢之的,但車輛等移動污染源排放廢氣所造成污染程度並不亞於工廠、電廠,且車輛從民眾身邊呼嘯而過,影響恐更直接。

為釐清車輛排廢氣污染狀況,環保署進行車流量與空氣污染物濃度變化的監測調查,發現包括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細懸浮微粒等污染物,與車流量正相關,週日時則減量明顯。

監資處長張順欽說明,整體而言,市區假日較平常日車流量低,相關空污濃度也降低。風景區假日較平常日車流量大,空污濃度則隨之提升;目前已進行監測統計的台北、台中、南投、雲林、台南,都有類似情形。

閱讀全文: 環署數據證明 廢氣排放 與車流量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