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虹安是民眾黨在九合一地方大選中唯一贏得縣市長的候選人,但她拿下新竹市長寶座後,檢調人馬卻在立法院開議期間兵分8路大動作、大規模進行搜索與約談,高虹安最後在可能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的綠營支持者期待中被諭知以新台幣60萬元交保,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這起所謂「公」款私用的助理費詐領疑案,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平心而論,有關民意代表助理費的「詐領」案件,檢調廉等單位如果要認真辦起來,從中央的立法院到各縣市的議會,還在追訴期內的「涉案人」用「屍橫遍野」來形容,大概也不會太誇張,因為虛報、浮報、剋扣等等形式不一的詐領情事,的確會讓人瞠目結舌。
也因此,高虹安助理費詐領案不是不能辦,而是偵辦的時機、規模與手段,的確讓人不得不有「秋後算帳」及有意利用司法手段搞掉高虹安新竹市長寶座,換來綠營人選東山再起搶回該百里侯機會的疑慮 ,而偵辦本案的檢調人員也難免得被扣上充當政治打手的帽子,更難怪台北地檢署遭激進份子升上民進黨黨旗,用以諷刺披著司法外衣的檢察機關染上濃濃的政治色彩。
為何會這樣說呢?以經發局長陳凱凌爆發貪瀆案被檢察官當庭逮捕及聲請羈押獲准來說,這件貪瀆案早經在野黨議員詢質,檢調單位也必然蒐證已久及成熟,但偵查行動如果在1126地方大選前展開,台南市長黃偉哲還能否「低空掠過」連任成功?顯見類似案件的「偵辦時機」必然有經過高層檢調首長的謹慎思量,以避免自己的官位遭到波及,但反觀高虹安的助理費案,除了選舉期間遭到競選對手猛攻外,檢調「著手」分案偵查也有刻意讓外界知悉的用意。
如今,高虹安高票當選新竹市長後隨即遭檢調大動作搜索、約談,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雖沒有因大湖鄉聯合競總陳姓主委涉嫌賄選案件被起訴,卻於就職前遭苗栗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這些「動作」都顯示隸屬行政院法務部所轄的檢察體系心中除了司法,還是有滿滿的政治味。
以高虹安所涉助理費疑案來說,助理費在到掛名領取之助理手中之前如果被侵吞,無疑當然涉有詐領公款的問題,但助理費到了助理手中之後如果是經由人意志同意捐出或成立公積金,這就與侵吞所謂的「公」款有別了,這也是高虹安沒有被聲請羈押而被諭知以60萬元交保的重要因素,否則如果侵吞助理費情節明確,且有媒體繪聲繪影的滅證、串證情事,高虹安豈有不被聲請羈押之可能?
更值得注意的是,選戰期間遭到揭露億來億去的新竹市棒球場及桃園多項公共工程弊疑案,職司肅貪重責大任的檢調廉等機關,積極偵辦了嗎?巧合的是,這三個肅貪機關的頂頭上司都是行政院所轄法務部,而屬政治任命的法務部長蔡清祥,當然也就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其間有無選擇性辦案,或者有無動用國家機器找時機「修理」執政黨的政敵,大家充滿想像空間。
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法治原則,也是理想,但前提必須是要有一個不受「政治」指揮的真正司法機關,否則案件的偵辦就難保不會有「政治考量」而充斥政治盤算,「尊重司法」也只不過是政客口中騙人的「口頭禪」而已,司法機關也不會真正得到政客及人民的尊重與信任,而這一切都跟司法改革有關,但取得政權的政黨與政客,願意把「司法」從「政治工具」名單中去除的又有幾個呢?
觀察高虹安案的發展,以目前的政治、司法環境,她想在檢察官偵結後脫身的機率小之又小,但將來遭檢察官起訴之後,檢察官的起訴內容能否得到一審、二審,甚至最高法院的支持,這恐怕得視控辯雙方的較力了,而高虹安未來是否會因遭到偵辦的助理費等案「順利」當完四年的新竹市長,也充滿各種變數,就讓我們大家一起繼續看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