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到底應該叫瑪麗亞•斯克沃多夫斯卡—居禮、瑪麗˙居禮或是居禮夫人,其實沒有任何意見;考慮到當初她這麼堅持要保留自己的波蘭姓氏,我想或許她自己會更喜歡人們稱呼她為瑪麗亞˙斯克沃多夫斯卡—居禮。這當然只是我的臆測,答案恐怕永遠也不會有人知曉了。

(她自己簽名多是用瑪麗亞斯克沃多夫斯卡—居禮或瑪麗居禮)不過,對於許多學者聲稱她是冠夫姓,我卻非常有意見,這是很明顯地用自己慣用的思維,去考量時空背景與民族文化都完全不同的人們,所得來的結果,這是非常要不得的。

冠夫姓其實是中國特有的習俗,而且形成的時間相當晚;早期即使貴如國君夫人,都是叫某姬(衛姬、蔡姬)、某姜(齊姜、宣姜)、某嬀(厲嬀),後一個字標示她的姓,前一個字則是用來判別她的出處或是特色,至於她的名字,根本沒有人在意。(所以後世稱小老婆為姬妾,其實是對周朝王族的大不敬)

到戰國以後,由於平民也逐漸有了姓,才開始出現所謂陳門李氏、劉門王氏等稱呼,而且這時的氏的意義,和上古時已經大不相同。以前氏是姓的分支,這時的氏卻是表明她來自那個家族,基本上意義和某姬某姜差不多。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這個稱呼進一步簡化,變成了陳李氏、劉王氏等。但這只是方便性的稱呼,實際在正式書寫時(如墓碑),仍舊是某門某氏,後面再加上她自己的名字。例如謝道韞嫁給王凝之,她的正式稱謂就是王門謝氏道韞,尊稱王夫人,但她自己的名字仍舊是謝道韞,並沒有冠夫姓。

此後逐漸有平民開始冠夫姓,但並沒有法律強制,也不是絕對的習俗,事實上直到1929年,《中華民國民法》第1000條,才規定要求一般嫁娶婚,妻子在姓名前冠以夫姓(反之入贅則冠妻姓)。但實行並不徹底,且此時女權意識已經開始興起,隨著1998年民法第1000條修正公布,確立我國夫妻異姓制的原則,現代女性已經很少有人會冠夫姓了。

而西方與日本,一般來說是所謂的夫妻同姓制,也就是結婚後妻子改成與丈夫同姓(入贅則反之)。但在比較自由化的西方,實際上還有將娘家姓改為中間名(如希拉蕊本姓Rodham,婚後正式名為Hilary Rodham Clinton),或是用「—」將夫妻姓連結的雙姓取法。我們習慣稱呼的居禮夫人,所用的正是雙姓,跟冠夫姓的意義完全不同。

冠夫姓來源自男尊女卑的時代背景,有女性從屬於男性的意味;雙姓則是一種自我意識的表現,顯示她以自己的本姓為榮,並不願意只成為另一半的附屬品。

也就是說,認為瑪麗亞˙斯克沃多夫斯卡—居禮是冠夫姓,其實比稱呼她居禮夫人還要糟糕,擺明是對她的一種貶抑。拜託我們的學者專家們,別再濫用這個名詞,還給這位偉大的女性科學家一個公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