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剛三讀通過的《空氣污染防制法》,針對十年以上老舊機車,排放檢驗加嚴,預計二○二○年起,所有機車均須達到四期排放標準。檢驗未過或未檢驗,除罰鍰外,最重可註銷牌照。這個號稱「進步立法」的新政,引爆社會底層恐慌與反彈,原因很簡單,大概有一半的民眾可能中槍。


全台現有1300多萬輛機車,汽車760萬輛,但車齡超過10年的汽機車高達1,120餘萬輛,約占全國汽機車登記數之52%。

也就是說,那條環保署得加嚴出廠10年以上的汽機車的排放標準,等同讓一半以上的汽機車持有者面對「被迫換車」的風險。雖然行政院澄清說只要通過檢驗,老車仍可上路,但說服力實在不大,民眾還是擔心不己。


平心而論,台灣空污的確有改善之必要性與急迫性。但改善方法,優先順序及配套,可能比改善本身更重要。以超過十年的老舊及二行程機車來說,受影響人數高達五、六百萬機車族,而這些人,多數是台灣社經的底層及弱勢。


環保署的監測資料顯示,台灣的空污來源三分之一來自境外,三分之一來自工廠及發電廠等固定污染源,剩下的三分之一才是來自汽機車等移動污染源。如扣除汽車、十年以內及根本未使用之機車數,十年以上的老舊及二行程機車,污染排放量僅占整體的百分之一左右,甚至更低,政府卻將其列為頭號敵人。


先不談是否有圖利汽機車相關產業的嫌疑。政府對於來自境外的污染無能為力,對於固定污然源的資本家則採取劫貧濟富,卻不見得可以減少空污的抵換機制;對於污染排放量低,升斗小民賴以維生的移動污染源,反採取提高檢測標準及嚴厲處罰,給人柿子挑軟的吃的印象。


其中最令人憤怒的是所謂「扺換機制」的設計,用白話文來解釋,就是允許讓有污染的企業「收購舊車」來抵換,但對民眾而言,大概不會有人相信企業會是佛心來的,用好的價格來買舊車,反倒是會懷疑,當民眾的老舊汽機車被迫不能用後,減少的污染量,正好會讓政府拿去給企業用,形同「砍民生用車來抵換工廠排放」,明顯的有圖利大財團,欺壓小百姓的嫌疑。


近十多年的低薪問題至今無解,中低收入家庭薪資趨於停滯,最低所得甚至儲蓄為負值。這項政策要強迫民眾淘汰10年以上舊車,特別是機車族多為勞工、年輕人等經濟弱勢者,網路上那些痛罵官員「坐新車,坐好車」,卻要勞工花錢淘汰舊車者,強化了相對剝奪感的社會心理。


民進黨「轉型正義」喊得震天價響,在政黨鬥爭時亳不手軟,但凡碰到財團利益就轉彎,《空氣污染防制法》的修法,再度曝露這個黨形左實右的本質與面目,捍衛呼吸權,全民一起來,管制空污,也亟需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