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珍珠及珍珠鈣之使用限制 食品原料珍珠及珍珠鈣之使用限制 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衛授食字第1131301534號公告 一、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珍珠及其加工製得之珍珠鈣原料,其每日食用限量,以產品中鈣之總含量計為一千八百毫克。 食品原料珍珠及珍珠鈣之使用限制 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衛授食字第1131301534號公告 一、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珍珠及其加工製得之珍珠鈣原料,其每日食用限量,以產品中鈣之總含量計為一千八百毫克。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