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雪蓮(Saussurea involucrata)組織培養物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中華民國101年2月4日署授食字第1011300195號公告
中華民國102年9月2日部授食字第1021350319號公告修正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8日衛授食字第1081302650號公告(更新名稱、授權依據及內文用語)
(原名稱:使用原料「雪蓮(Saussurea involucrata)組織培養物」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
一、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訂定之。
二、供食品原料使用之雪蓮(Saussurea involucrata)組織培養物,其每日食用限量以鮮品計為六十公克,以乾品計為三公克。
三、使用雪蓮組織培養物作為原料之食品,應標示下列事項:
(一)完整之「雪蓮組織培養物」七個字,且字體大小應一致。
(二)「嬰幼兒及孕婦應避免食用」之警語字樣。
(三)「本品係雪蓮組織培養物,非自然生長之雪蓮」字樣。
食品原料雪蓮(Saussurea involucrata)組織培養物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中華民國101年2月4日署授食字第1011300195號公告
中華民國102年9月2日部授食字第1021350319號公告修正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8日衛授食字第1081302650號公告(更新名稱、授權依據及內文用語)
(原名稱:使用原料「雪蓮(Saussurea involucrata)組織培養物」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
一、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訂定之。
二、供食品原料使用之雪蓮(Saussurea involucrata)組織培養物,其每日食用限量以鮮品計為六十公克,以乾品計為三公克。
三、使用雪蓮組織培養物作為原料之食品,應標示下列事項:
(一)完整之「雪蓮組織培養物」七個字,且字體大小應一致。
(二)「嬰幼兒及孕婦應避免食用」之警語字樣。
(三)「本品係雪蓮組織培養物,非自然生長之雪蓮」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