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是個照妖鏡,殺紅眼了,牛鬼蛇神,魅魑魍魎,一一現形。

當前兩件事,把這些荒謬醜惡的嘴臉徹底揭露在國人眼前,慘不忍睹。

首先是有關「鏡電視」發照的種種黑幕傳言,終因一段錄音曝光得到了證實。

 

NCC名義上是獨立機關,但因為遴選組成方式,注定它會成為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在「中天」撤照事件中,主委陳耀祥與蘇貞昌合作無間,已經完美示範了一次。

「鏡電視」激烈內鬥,不料卻拔出蘿蔔帶出泥,斐偉在董事會報告已「搞定」當局,發照是「總統的意旨」,當然也有狐假虎威假傳聖旨的可能,但董事會也不是三歲小孩,豈能輕易被唬弄,這一招有效,前提就是董事們都相信,政治黑手可以操弄NCC,這才是當前台灣最嚴重的問題。

 

TVBS移頻事件也類似,表面上是市場機制,但頻道具有公共性與稀有性,與系統都屬於特許事業,這就給了「權力尋租」的空間,也等於為藏汚納垢留下發財的機會。

民進黨在野時,義正詞嚴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一旦權力到手,卻做得比他當年指控的對手更張狂粗暴,搞得媒體界一片烏煙瘴氣,這是公然的以權力強姦民意,堪稱是一大諷刺,曾經對言論自由有所期待的親綠媒體先進們,不知會不會悔不當初?

另一樁八卦風暴也很不堪聞問,周玉蔻蹭陳時中搶流量,流彈四射幾至濫殺無辜在所不惜,為打擊蔣萬安,株連骨肉已嫌過分,還拿無辜者名節炒八卦,前中姐憤而提告,張牙舞爪的大嬸立即攤軟躹躬道歉,但恐為時已晚,「民視」一看眾怒難犯,慌忙切割,但又留一條尾巴藕斷絲連,把視聽大眾當塑膠來耍。

最大的苦主其實是陳時中,所有蹭飯的食客當他是凱子,吃乾抹盡留下一地雞毛,爛攤子都要由他來買單。再不壯士斷腕、刮骨療毒,市長大位差不多可以提前宣告GG了。

忝為前媒體人的一份子,我知道控訴政治強姦媒體,没有太大的意義或作用,看到美食被誘惑是人性,要求政客不染指媒體也陳義過高,我感到悲哀的是,為什麼這麼多自詡馰「資深媒體人」的同行,願意為了一口嗟來食而自願獻身?金錢當然很重要,但除此之外,就沒有更有尊嚴的謀生之道了嗎?

媒體生態淪若至此,單單責怪哪一方都無濟於事,唯一的救贖之道,還是得靠廣大閱聽人的覺醒與約束。對於偏離常識倫理的乖張言論,唯一的制裁之道就是拒聽、拒看或者拒買~包括他們代言的產品或政客。

至於還有一些自尊的媒體人,除了控訴政客髒手亂摸之外,有些堕落的同行自我作賤,是不是也要負很大責任呢?如是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