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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
蛋製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罐頭食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食用油脂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肉類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訂定「食品原料『(6S)-5-甲基四氫葉酸葡萄糖胺鹽』之使用限制」,並自即日生效。
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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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特區文章,感謝台灣食安中心授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