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岩藻糖基乳糖(2′-fucosyllactos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中華民國110616日衛授食字第1101301211號公告

一、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訂定之。

二、本規定所定2′-岩藻糖基乳糖(2′-fucosyllactose)為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後,所得上清液經無菌過濾去除發酵菌株及其生物質(biomass),取得之濾液再經去除離子、活性碳處理、過濾、濃縮、醋酸結晶、固液分離、清洗及乾燥等純化步驟製得2′-岩藻糖基乳糖粉末,且最終不含基因改造微生物及其轉殖基因片段。

三、前點之2′-岩藻糖基乳糖供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附表所列之規格。

(二) 限用於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專供七歲以下兒童之乳粉或類似產品。

(三) 使用限量為1.2公克/公升,以即食或依標籤指示調配後供食之狀態作為計算基準。

(四) 應標示「本品為利用基因改造微生物生產」或「本品為利用基因改造微生物生產,但最終不含基因改造微生物及其轉殖基因」之字樣。但再經製造、加工或調配製成之終產品,得免標示其生產來源資訊。

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岩藻糖基乳糖(2′-fucosyllactos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中華民國110616日衛授食字第1101301211號公告

一、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訂定之。

二、本規定所定2′-岩藻糖基乳糖(2′-fucosyllactose)為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後,所得上清液經無菌過濾去除發酵菌株及其生物質(biomass),取得之濾液再經去除離子、活性碳處理、過濾、濃縮、醋酸結晶、固液分離、清洗及乾燥等純化步驟製得2′-岩藻糖基乳糖粉末,且最終不含基因改造微生物及其轉殖基因片段。

三、前點之2′-岩藻糖基乳糖供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附表所列之規格。

(二) 限用於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專供七歲以下兒童之乳粉或類似產品。

(三) 使用限量為1.2公克/公升,以即食或依標籤指示調配後供食之狀態作為計算基準。

(四) 應標示「本品為利用基因改造微生物生產」或「本品為利用基因改造微生物生產,但最終不含基因改造微生物及其轉殖基因」之字樣。但再經製造、加工或調配製成之終產品,得免標示其生產來源資訊。


資訊授權

20180626 LOGO

食品安全特區文章,感謝台灣食安中心授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