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關懷》不要讓收容所成為煉獄  2009/11/12 下午 06:40:22     類別:無   來自:北部

還記得國中生火燒狗事件嗎?那時眾人譴責他們的冷血無情,對教育失敗感到挫折;今日我們卻看到台灣326個鄉鎮收容所慘無人道地對待動物,大人無法推諉於年紀小不懂事,所以我們更難過於大人的麻木不仁。立委田秋堇說了一句話很對。「不要怪我們的孩子冷漠,大人對動物的漠視,是對生命教育最壞的示範!」

別忘了孩子的第一線教育就是家庭,父母扮演極其重大角色。當父母對動物的生命表現出輕蔑、不屑的態度時,怎能期待孩子對「尊重生命」有多強烈的感受?小孩子對動物的心是純真無邪的,他們不會分辨流浪狗與家狗的差別,用相同的態度去面對它們。然而家長通常帶著敵意,每每看到流浪動物走過去,不是大聲斥嚇小孩、對他們灌輸「流浪狗不好」的觀念,就是揮動掃把進行驅趕;禁不起小孩撒嬌買動物回去,最後因為種種原因任意遺棄牠們,隨便的態度使牠們生命顯得不值。試問,孩子如何學會「尊重生命」?

政府代表一個國家的典範,卻帶頭虐待動物。收容所裡滿佈瘡痍,四五隻動物塞在狹小的鐵籠子,吃的是骯髒的剩飯加水,住處積了長年糞水,這樣的生活環境能開放給人認養嗎?他們直接被判了死刑,而且是折磨致死。每年國家編列數億元在動物保護,卻連最基本的收容安置中心都做得零零落落,還被報導使用殘忍手段獵捕流浪動物。政府推行有品運動,「尊重生命」就列在第一考量。我們社會卻給孩子們上了最壞的一堂生命教育課,當我們在要求孩子必須背負品格道德的時候,是不是也該回過頭來看看這個環境帶給他們什麼樣的典範?

老人家會說:「人都吃不飽了,還顧到什麼狗?」那是舊社會的無奈。現在是國家富強、生活富裕,卻還是做不到對動物友善,我們該責怪誰?政府勢必得率先帶頭,加強生命教育的學習。在硬體上完整規劃收容所該有的規格,不是一塊大地、一間大工廠就可以登記成為收容所,它應該具備完善的設施,足夠的人力、適當的動物醫療,良好的送養體制,並且派員定期檢查檢討改善,這樣才能算是合格的收容所。收容所主要收入來自地方政府,在寵物登記實施後,登記費及相關收入就可投入到收容所裡,不過熱心民眾的捐款也是收入來源的大宗,只有在管理體制良好的收容所裡才可能得到大量捐贈。

我們很難杜絕動物買賣,但至少該做到有效控管。每個動物在買賣過程應需詳細記載交易過程,以及在買賣時就該強制晶片登記管理,使動物的來源去向都有跡可尋。且在交易過程該訂立契約,讓消費者有負責的義務,而不是依照自己心情隨意安排寵物,想要就買討厭就丟。

最關鍵的當然還是民眾的道德,曾經聽過有人帶狗去收容所,還嗆聲說:「如果敢安樂死試試看!」我們必須建立正確的觀念,收容所不是安置中心,被送到這裡的動物在一定時間過後就會進行安樂死。也必須培養負責的態度,教育孩子正確的飼養觀念。不因為興起就養寵物,而是經過審慎評估,養動物前一定得清楚自己的能力是否足夠。不因為「生老病死」而輕易拋棄寵物,要知道這些家寵已失去野外生存的能力,當你丟棄牠們,牠們就只能等待死亡。多讓孩子接觸,了解動物的習性,讓他們知道生命的價值。只有引起對動物生命的共鳴,我們才能真正尊重生命。才能感受到發生在這些動物身上的傷痛,不然就只是隔岸觀火,永遠不痛不癢。

相關訊息連結:
1.http://animal-action.east.org.tw/
台灣「奇蹟」─從生命到垃圾
2.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05/109/1ue3r.html
新聞連結
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08/69/1ukfo.html
還是有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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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姍姍 2009/12/3 下午 03:19:38
  最近又爆出收容所的狗爭奪吃病死狗的屍體...
政府的手腳到底怎麼會這麼慢呢?
這些小生命難道要這樣一而在再而三的被延誤嗎?
看了真的好難過


ok姐 2009/11/27 下午 11:29:07
  希望政府能把收養程序訂的嚴格一點,最好像領養小孩那樣,不然就開放領養與認養雙管齊下,畢竟不是每個人同時有心有力有錢有空間和時間,如此一來大家都可以用不同的形式為動物進一份心意,雖然說動物團體提倡像國外家家有寵物的觀念,但以台灣現實環境來說確實難以達成,貧富差距之大,人口與土地不均衡發展都是箇中因素,希望政府跟動物團體能制定更適合台灣的流浪動物對策

宜盈 2009/11/23 下午 03:29:51
  冷眼觀世界,GOOD!
大家都只顧著反省為什麼這些收容所做不好,卻沒有想過那些人應該也要接受該有的懲罰,也太便宜他們!


愛說話 2009/11/21 上午 11:53:27
  冷眼觀世界!我要給你拍拍手!
你說得好棒喔!
真的欸!收容所的這些管理人員可以可以只是強行關閉而已呢?
真的應該要被判刑才對啊!
不然對其他人怎麼交代?對那些動物又怎麼說得過去!


2009/11/20 下午 04:52:19
  我不知道這些人怠惰職守到底能不能罰。
但我真的覺得他們要被關一陣子才合理。
不然那些路上虐待動物的都是傻子嘛?
"收容所虐待就不算,我虐待就算?這算啥?"
如果抱持這種想法,一後一定會有一堆不明收容所出現...


潔安 2009/11/18 下午 05:37:29
  如果沒有民間團體介入,這些事情不會暴發出來。
政府機關真的都過於懶散。如果他們積極點,願意好好實地探勘,也不會出現這麼多殘忍的事情。


2009/11/18 下午 01:17:50
  虐待的確不對。
不過有時候流浪狗真的很兇狠,都會群聚在一起嚇人!


2009/11/17 下午 04:15:26
  小可愛說得好有道理喔!
大家都在話題過後就遺忘了...
到底要這樣循環多久呢??


2009/11/17 下午 02:36:04
  這新聞很誇張!
可是大家都在新聞話題過後又忘得一乾二淨,
還是沒看到政府有實際作為。
唉,民眾的力量雖大,但還是會有伸展不利的時候啊,
我們民眾都很努力地發展到這個時候了...
政府還是袖手旁觀,挺令人寒心的。


宜盈 2009/11/17 下午 01:08:08
  不久前才看到報導指出,虐待動物根本就是野蠻未開化的人類所為。

所以台灣其實根本就是蠻荒時代的人囉?


愛說話 2009/11/15 下午 04:01:51
  好難過喔!明明我們就自詡為已開發國家
對待動物卻還是這麼不人道。
難道就因為他們不會說話就可以這樣欺負他們嘛?

有時候,人比這些動物都還要不如啊...


不能說的秘密 2009/11/13 下午 03:53:30
  推推!這篇說得太好了!

政府應該帶頭做起,讓動物收容所可以更好更完善。
銷售物品時總是得要包裝精美銷路才高,
誰願意看到髒不拉機的場所還有感覺臭臭的動物呢?

別以為只有物品需要包裝,認養動物也一定會挑。
就像男女交往也不可能不看外表。

這個中途之家,每隻貓可都是裝扮水水,吸引力才會高。
http://tw.myblog.yahoo.com/ilovenicky-100/
丁雨潔中途之家

所以政府應該好好檢討,自己的方案是不是真的出了問題。


mai喵 2009/11/13 下午 02:47:32
  我同意一樓的話!
根本就應該判刑十年二十年啊!
欺負弱小最可恥了!


2009/11/13 下午 02:04:13
  國外的動物警察是自發性團體組成的喔!
我們其實也可以這麼做!不過前提是政府要能夠support我們啊!
不然抓了不到幾天就放,那還有什麼用?


2009/11/13 下午 01:59:19
  虐待動物的人真的很過分!
他們的刑罰應該加重加重再加重!
他們不會說話,也不太會侵犯人
為什麼要虐待他們呢?!

超級過分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