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會
台灣記者協會 ►全民記者
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中宣告「傳播權」為重要人權之
一。「傳播權最基本的意義在於,傳播的參與者具有行使表達意見、發
聲的權利與能力,不只是被動接收各類資訊或解讀訊息能力,亦是一種
得以參與傳播過程資訊生產的能力,是現代社會中最基本公民資格
(citizenship)。」由此可知,對於真正擁有傳播權的公民而言,不僅僅在
於能夠擁有知的權利,更有積極參與或者影響傳播媒介內容製作的權
利,進而促成社會了解,參與社會改造,而這就是民主的根本價值。
台灣記者協會成立宗旨「全民皆記者」,就是要貫徹人人皆有「傳
播權」的理念,用行動實踐民主價值,讓社會大眾不只是處於被動地接
受媒體新聞的角色,更可以化身為主動報導的全民記者。台灣記協網站
正是創建一個具有創意共享,草根在地的全民媒體平台空間,透過平台
來記錄報導身邊所關心的人、事、物。而台灣記者協會並歡迎全國大專
新聞系所的學生一同加入協會,由協會提供完善的記者職前訓練,成為
有能力為社會貢獻的大記者。
全民記者的眼中看出去的新聞可以包羅萬象:環保、公益、弱勢團
體、愛心活動、甚至是監督政府行政疏失,新聞內容都更能反應出社會
大眾的聲音。這種沒有經過主流媒體篩選、過濾、框架,來自社會各界
的聲音,就是我們所要的!
「全民皆記者,人人皆可發聲」
全民記者
你我都可做記者,歡迎投入您的見解
優秀產業結合
優秀產業產品讓我們來為您發聲,創造新通路
培育大記者
新一代新聞系所同學的職前訓練,成為一位優秀大記者
►協會組織
理事長-李冠億

♦加拿大國立皇家學院EMBA 碩士
♦聯合新聞時報 社長
♦台北市民報 副社長
♦聯合物業管理雜誌 發行人
♦中華民國「物業管理」創始者
♦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 理事長
♦台北內湖科技園區發展協會 副理事長
♦台灣記者協會 理事長
副理事長-林朝鑫

祕 書 長-陳 妮